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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桑菊颗粒10g×21袋(直立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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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桑菊颗粒10g×21袋(直立袋)

【功能主治】清肝明目,疏风散热,除湿痹,解疮毒。用于风热感冒,目赤头痛,头晕耳鸣,咽喉肿痛,疔疮肿毒等症,并可作清凉饮料。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一次10~20克,一日3次。 【规格】每袋装10克,21袋/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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描述

  夏桑菊颗粒说明书

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
  【药品名称】

  通用名称:夏桑菊颗粒

  汉语拼音: Xiasangju Keli

  【成份】夏枯草、野菊花、桑叶。辅料为:蔗糖。

  【性状】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。

  【功能主治】清肝明目,疏风散热,除湿痹,解疮毒。用于风热感冒,目赤头痛,头晕耳鸣,咽喉肿痛,疔疮肿毒等症,并可作清凉饮料。

  【规格】每袋装10克

 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一次10~20克,一日3次。

  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
  【禁忌】尚不明确。

  【注意事项】

 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 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
  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

  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  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
  6.小儿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  7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

 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 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 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 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 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【贮藏】密封。

  【包装】药用复合膜,每袋装10克,21袋/包。

  【有效期】24个月

  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15年版一部

 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51021956

  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15年12月01日

  【生产企业】

  企业名称:四川金药师制药有限公司

  生产地址:四川省广汉市金鱼镇凉水井村

  【产品批号】【生产日期】【有效期】见封口处

 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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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桑菊颗粒
药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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